EB4签证:美国特别人员特殊签证
EB4签证是针对特定移民群体的特殊签证类别, 它包括被任命的神职人员、特殊移民青少年、广播员、国际组织雇员、在国外工作的美国政府雇员、武装部队成员、医生、巴拿马运河区雇员以及阿富汗和伊拉克语言的翻译人员。 要申请,雇主必须代表雇员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提出申请,然后向美国领事馆或大使馆提出申请。 该过程包括填写表格、接受体检、收集证明文件和参加签证面试,处理时间可能从几个月到几年不等。 EB4,也称为就业移民,是美国政府每年处理的一类就业签证,允许外国公民进入美国。要有资格获得此签证,需要有一个愿意雇用潜在雇主。每年,允许处理的此类签证不到1万份。 EB4是为特定类别的移民设计的特殊签证。 以下列表是需要持有才能获得EB4签证的工作类型: 被任命为神职人员; 特殊移民青少年(这是为了在东道国遭受困难的未成年人的利益); 广播公司工作人员; G4国际组织或NATO-6的员工; 美国政府雇用但在国外(美国境外)工作的员工; 武装部队成员; 某一领域的医生; 巴拿马运河区员工; 阿富汗和伊拉克语言翻译; 在各自国家为美国武装部队服役的阿富汗和伊拉克国民。 有了EB4签证,如果雇主愿意在抵达时雇用他们,就可以在美国永久工作和生活。 在申请EB4签证之前,您应该知道您是否符合要求。 一般来说,属于上述类别的申请人有两个要求: 申请人需要从美国雇主那里获得完全有效的永久工作机会才能在美国工作,它不能是季节性的或兼职的; 所提供的工作只需要在申请人的专业领域内。 接下来,申请过程分为两部分。 潜在雇主需要代表员工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出申请。 获得批准后,员工需要向其本国的美国领事馆或大使馆提出申请。 *https://www.uscis.gov/working-in-the-united-states/permanent-workers/employment-based-immigration-fourth-preference-eb-4 提交请愿书 美国雇主在雇用之前需要获得美国移民局的许可,通过填写I-360表格完成。一旦获得许可,就可以开始签证程序。在某些情况下,作为职员的申请人可以直接联系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但这种情况很少见,应该首先查看他们的网站,了解是否可以这样做的更多信息。 如果 是一名广播公司工作人员 , 申请将仅由美国广播理事会或其受让人